响水县东鸣湖实验学校
招生公告
2022年秋季学期

2022年初一年级招生公告
根据《响水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》文件要求,响水县东鸣湖实验学校定于2022年8月19日至22日进行初一年级学生报名登记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施教区范围
金海路以东响水镇和开发区所属区域。
报名登记时间、地点
根据疫情防控需要,分时段分区域进行报名登记,具体安排如下:
8月19日-22日(上午8:00-11:00,下午2:30—6:00)
珠江路校区:
19日:灌河以南,灌江路以北,金海路以东,响坎河以西。
20日:灌河以南,灌江路以北,响坎河以东,和谐路以西。
21日:灌河以南,灌江路以北,和谐路以东隶属响水镇和开发区所属区域。
22日:施教区内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报名的学生。
地点:东鸣湖实验学校珠江路校区初中部教学楼一楼。
东鸣湖校区:
19日:灌江路以南,迎宾大道以北,金海路以东,响坎河以西。
20日:灌江路以南,迎宾大道以北,响坎河以东,和谐路以西。
21日:灌江路以南,迎宾大道以北,和谐路以东隶属响水镇和开发区所属区域。
22日:施教区内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报名的学生。
地点:东鸣湖实验学校初中部教学楼一楼。
报名对象
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户籍或房产要求的小学毕业生。
报名登记所需材料
1.户口证明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
法定监护人身份证、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(户口簿需复印户主、法定监护人、孩子共3页的内容),如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携带亲子关系证明材料(出生证明、结婚证等)。
2.房产证明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
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的住宅性质房产相关证明:
(1)商品房:提交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所在区域房产证明(房产证或购房合同)、购房发票。
(2)单位公房、拆迁户等:提供单位证明、拆迁协议、水电发票(与监护人一致)等可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。
(3)农村老自建房:准备建筑许可证(或用地许可证等)、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等。
(4)法院裁定房产转让的:准备法院裁定书、水电通用机打发票。
(5)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、集体小产权房:准备购房合同、购房发票、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等。
满足以下条件可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:
(1)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和共有房产,孩子的户口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(需提供无房产证明);
(2)城区老住户适龄儿童户口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。
3.小学毕业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
注意事项
1.报名期间按照《暑假期间师生返校疫情防控措施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,对个别特殊情况未达到进入校园条件的家长和学生,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,也可通过视频等方式进行报名。在按照市外(省外、省内外市)师生员工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的基础上,进入校园要严格落实“一查一扫”(查健康码、扫场所码),并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。
2.请家长按学校建议的报名时间及对应区域进行错时错峰报名,避免拥挤。提倡绿色出行,可选择步行或非机动车,车辆有序停放(建议不要开汽车)。
3.县城小学毕业的,监护人在县城务工且无自有住房的,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登记就读。有意向在县城就读初中的,请携带户口本、小学毕业证书(原件和复印件),到响水县实验初级中学报名点申请办理报名入学登记手续,填写《2022年小学毕业生入学初中登记表》,由县局统筹安排入学或回原籍就读。
4.来响创业就业人员随迁适龄子女,申请就读县城公办初中的,到响水县实验初级中学报名点申请办理报名入学登记手续,需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、用工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。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。
5.非县城小学毕业生,符合施教区条件的,直接到相关学校申请办理报名入学登记手续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。
6.适龄儿童户籍、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31日前。如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律取消入学资格。
7.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后,不得骑车或乘坐非标三四轮车、非营运车辆上下学,不得在社会托教机构就餐、住宿,一律由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下学。
咨询电话:051568871719
响水县东鸣湖实验学校
2022年8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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